甲公司欠某供应商500元货款,现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家公司。关于甲公司分立后的500万元债务的清偿问题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21-08-04  27

问题 甲公司欠某供应商500元货款,现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家公司。关于甲公司分立后的500万元债务的清偿问题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公司与丙公司均不承担清偿责任
B、应当由乙、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应当由甲公司承担全部债务
D、应当由丙公司承担全部债务

答案B

解析 《民法通则》第44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企业合并或者分立,原企业的合同权利义务将全部转移给新企业,这属于法定的权利义务概括转移,因此,不需要取得合同相对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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