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将车停在路边去吃早餐,伺机偷东西的王某从车边路过,见车内有一提包,便拿弹弓弹射钢珠将车玻璃打碎,拎出车内提包就跑。路人张某见状,边喊“抓贼”,边追上前去抓住王某。王某急欲脱身,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连刺张某两刀,张某血流不止,仍紧抓王某持刀手腕不放,李某

admin2018-06-22  23

问题 李某将车停在路边去吃早餐,伺机偷东西的王某从车边路过,见车内有一提包,便拿弹弓弹射钢珠将车玻璃打碎,拎出车内提包就跑。路人张某见状,边喊“抓贼”,边追上前去抓住王某。王某急欲脱身,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连刺张某两刀,张某血流不止,仍紧抓王某持刀手腕不放,李某闻讯赶来,二人合力将王某制服,并打电话报警。经公安机关查实,包内装有手机一部,价值6000元。
为了查明案情,新警小黄组织对王某进行辨认,小黄的做法正确的是:(单选)

选项 A、组织张某、李某一起对王某进行辨认
B、鉴于办案需要,对辨认过程进行了录像
C、辨认王某时,提供被辨认人五人,包括王某本人在内
D、辨认王某照片时,提供被辨认的照片七张,包括王某本人的照片在内

答案B

解析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故A项错误。该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故C、D两项错误。该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故B项正确。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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