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犯罪说法错误的是:

admin2013-02-20  37

问题 关于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犯罪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矿山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矿山生产、作业负有管理职责的负责人,也包括矿山的实际控制人
B、在采矿许可证被依法暂扣期间擅自开采的,视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C、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矿山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危害矿山生产安全的,构成矿山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共犯

答案8

解析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刑法第134条第1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矿山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据此,A项正确。第8条在采矿许可证被依法暂扣期间擅自开采的,视“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所以B项正确。第10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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