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第87题)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第87题)
admin
2021-08-03
31
问题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第87题)
选项
A、基层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可协议并经法院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B、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法院制作判决书时可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适当简化
C、法院可口头方式传唤当事人出庭
D、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法院可不开庭迳行判决
答案
A,B,C
解析
《简易程序规定》第2条第1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A选项正确。
该规定第3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五)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简化裁判文书的。”选项B正确。
该规定第18条规定,以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作为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根据。由此可知,在简易程序中,法院可以口头方式传唤当事人出庭,C选项正确。
该规定第2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审判人员可以在听取当事人就适用法律方面的辩论意见后迳行判决、裁定。D选项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x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行为有效的有()。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不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
甲向乙借款人民币5万元,由丙作保证人,丙与乙签订了保证合同。对此保证合同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乙二人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总标的为10万元,合同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同时,甲向乙支付定金5000元。后乙违约,造成甲的经济损失2.1万元。现甲向人民法院起诉,问:甲最多可以向乙要求支付()。
在租赁合同中,关于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
下列选项中,构成共同保证的有()。
下列权利属自然人专有的为()。
下列选项中不可以作为我国民法渊源的有()。
船舶优先权可因下列哪些情形之一而消灭?()
随机试题
TelevisionTelevision—themostpervasiveandpersuasiveofmodemtechnologies,markedbyrapidchangeandgrowth—ismovingi
氧气和二氧化碳的跨膜转运是通过哪种方式进行的
药物依赖是指个体对药物产生
有关权利义务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热线风速仪可分为恒温工作方式和恒流工作方式,下列叙述错误的是()。
采用抵押方式申请商用房贷款的,还款责任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金和利息之和,借款人为保险单注明的第一受益人。()
优质流动性资产分析包括()。
某上市公司拟聘任独立董事一名。甲为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大学同学;乙为在该公司中持股7%的某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丙曾任该公司财务部经理,半年前离职;丁为某大学法学院教授,兼职担任该公司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B1】【B11】
One-thirdoftheworld’snearly700millionchildrenunderfiveyearsoldareundernourishedoroverweightandfacelifelong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