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幢四层住宅楼。对于共有物分割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2016-09-06  33

问题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幢四层住宅楼。对于共有物分割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四人没有约定的,则甲无权请求分割该四层住宅楼
B、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四人没有约定的,乙只有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时才有权请求分割该四层住宅楼
C、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管四人是否有约定,只要出现重大理由,四人都有权请求分割
D、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即便约定,丙也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各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都无权请求分割共有财产,但《物权法》第99条对此进行了修改。根据《物权法》第99条,允许共同共有人在特殊情况下请求分割共有物,同时还要保持共有关系,这被认为是我国《物权法》在共有这一章规定的最大特点。故只能选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vf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