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天晚上,甲从朋友处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乙。乙把刀逼向甲并让他交出钱包和手机。甲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乙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甲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乙挥去,乙应声倒下。随后甲立即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乙已死

admin2019-05-30  35

问题 某一天晚上,甲从朋友处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乙。乙把刀逼向甲并让他交出钱包和手机。甲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乙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甲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乙挥去,乙应声倒下。随后甲立即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乙已死亡。甲的行为属于(    )。

选项 A、防卫过当,但免于刑事责任的承担
B、正当防卫
C、构成防卫过当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B

解析 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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