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市物资局所属的甲市物资租赁贸易服务总公司于1998年10月与乙市农业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此时,甲市物资租赁贸易服务总公司一分为二,分立为甲市物资租赁服务公司和甲市物资贸易公司(均为独立法人),公司分立时,对上
甲市物资局所属的甲市物资租赁贸易服务总公司于1998年10月与乙市农业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此时,甲市物资租赁贸易服务总公司一分为二,分立为甲市物资租赁服务公司和甲市物资贸易公司(均为独立法人),公司分立时,对上
admin
2013-01-11
21
问题
甲市物资局所属的甲市物资租赁贸易服务总公司于1998年10月与乙市农业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此时,甲市物资租赁贸易服务总公司一分为二,分立为甲市物资租赁服务公司和甲市物资贸易公司(均为独立法人),公司分立时,对上述买卖合同如何处理未作安排。现乙市农业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到法院就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本诉讼的被告应当是:( )
选项
A、甲市物资租赁贸易服务总公司
B、甲市物资局
C、甲市物资租赁服务公司或甲市物资贸易公司
D、甲市物资租赁服务公司和甲市物资贸易公司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50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r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梁某和谢某是邻居,2006年4月的一天因排水问题二人发生冲突,随后二人各自纠集了一伙人准备继续斗殴,幸亏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梁某和谢某进行了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与甲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建设的某小区一套商品房出售给张某,张某交纳不低于房价款30%的首付款,余款通过按揭贷款支付。合同签订后,张某交纳了首付款,并办理了按揭贷款。就在张某筹划收房入住时,甲公司又以更高价格将该套房屋出售给李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厨房设备订购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万元,双方约定定金为5000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被告人张某被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死刑,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死刑,则关于本案的死刑核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人民法院审理街道办事处的申请时应适用的程序是:().遗产认定无主后,张某的儿子依法对财产提出请求,主张继承其父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这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不一致,那么在该法实施后,行政机关应当如何办理?(
关于实施《许可法》特别程序的规定,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张某系某村村民,年过60岁且丧偶多年,生活困难。遂向乡政府申请颁发《农村五保户证明书》并给付一定生活救济金。乡政府认为张某不符合五保户的要求,遂一直未作出决定。张某多次要求未果后向县政府捉出复议。县政府经过复议认为张某符合五保户的要求,遂通知乡政府依法颁发
下列何种表述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在人类的法律思想史上,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思想家和法学家站在不同的角度解释法的概念,提出了丰富的法的定义。下列关于法的定义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电子商务交易的身份认证主要预防——的发生。
毛泽东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中指出,这是一个历史的转折点,是蒋介石二十年反革命统治由发展到消灭的转折点,是一百多年来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统治由发展到消灭的转折点,这一转折点指的是()
IfIdidn’t______them______Ishouldprobablyforgetallaboutthem.
肾小球性蛋白尿主要是肾小管性蛋白尿主要是
施工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 )。
下列关于法人登记的说法,正确的是()。
期货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期货经纪服务的,不得()。
下列实现的利润弥补亏损时,应作的会计处理是()。
市场上有甲、乙两个品牌的同一型号电池,甲牌号的电池价格比乙牌号低10%,前者比后者畅销。但经检测,乙牌号的电池使用寿命比甲牌号长15%,甲牌号反而畅销,原因就是消费者不知道这两种电池在寿命上的差异。这样,在竞争性的市场里,本来应当少生产的低效产品反而多生产
WhenIbecamepresidentoftheUniversityofMichigan,affirmativeactioninhighereducationwasundersiege.Buoyedbyasucc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