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市税务局接到群众举报,本市开发区甲企业有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税务机关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发现该企业在2013年偷逃税款数额较大,达到应纳税款的20%。该企业的负责人舒某、刘某为谋求个人利益,曾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款30万。税务机关在依法作

admin2014-03-02  34

问题 J市税务局接到群众举报,本市开发区甲企业有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税务机关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发现该企业在2013年偷逃税款数额较大,达到应纳税款的20%。该企业的负责人舒某、刘某为谋求个人利益,曾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款30万。税务机关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了侦查。在侦查阶段,刘某为自己聘请了律师。侦查终结后,J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甲企业偷逃税款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甲企业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
B、若甲企业没有其他的偷逃税款的行为,在补缴了相关税款、滞纳金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C、若甲企业没有其他的偷逃税款的行为,且已受行政处罚,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D、若甲企业多次实施偷逃税款的行为,且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E、刘某和舒某是甲企业的共犯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逃税罪。甲企业是纳税义务人,甲企业2013年偷逃税款数额较大,达到应纳税款的20%,构成逃税罪。如果甲企业没有其他的逃税行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本题中不存在这样的前提条件。刘某和舒某是企业的负责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刘某和舒某与甲企业并不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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