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群众”王某向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写举报信,举报某地税局领导有受贿行为。该公民行使的是我国《宪法》规定的( )。

admin2017-12-28  28

问题 “朝阳群众”王某向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写举报信,举报某地税局领导有受贿行为。该公民行使的是我国《宪法》规定的(          )。

选项 A、政治权利
B、监督权
C、言论自由
D、平等权

答案B

解析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它主要包括五项内容: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题干中王某向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写举报信,举报某地税局领导有受贿行为,是在行使自己作为公民的监督权。因此,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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