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10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问题: 请对第1款中“犯罪的人”进行分析。

admin2019-03-05  31

问题 《刑法》第310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问题:
请对第1款中“犯罪的人”进行分析。

选项

答案这两个罪中的“犯罪的人”,应从一般意义上理解,不能从“无罪推定”的角度做出解释。换言之,虽然包括严格意义上的“罪犯”,但不是仅指已经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的人。首先,已经被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成为侦查、起诉对象的人,即使事后被法院确定无罪的,也属于“犯罪的人”。其次,即使暂时没有被公安、司法机关作为犯罪嫌疑人,但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因而将被公安、司法机关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成为侦查、起诉对象的人,同样属于“犯罪的人”。最后,实施了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但没有达到法定年龄、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也属于这里的“犯罪的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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