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自认制度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自认制度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9-10-31
35
问题
下列关于自认制度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自认的效果是导致自认方当事人败诉
B、身份关系的案件不适用自认制度
C、自认的事实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定
D、委托代理人可以代为自认,但承认该事实将导致直接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
答案
C。
解析
考查自认制度。自认是对事实的承认,仅导致对方无法举证,法院可以直接认定该事实,但并不当然导致自认方当事人败诉。A错误。仅仅是与身份关系有关的事实不适用自认,但并非与身份关系有关的案件均不适用自认。B错误。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承认该事实将导致直接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对该事实仍可以适用自认制度,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m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委托张某收款,并在汇票上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将汇票背书给张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票据法》,下列关于本票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指定16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甲乙丙丁4人组成一个运输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某日,丁为合伙企业运送石材,路遇法院拍卖房屋,丁想替合伙企业竞买该房,于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将石材质押给徐某,借得20万元,竞买了房子。徐某的债权若得不到实现,应当向谁
根据一般情形,行为人可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票据权利:()
买卖合同的买方甲公司为汇票的出票人,开出以卖方乙公司为收款人、丙公司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汇票,乙公司持该汇票向丁银行申请贴现,丁银行同意其贴现申请,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银行。丁银行向丙公司提示付款遭拒付,丁银行向甲公司追索时,甲公司以乙公司所交货物严重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是有下列哪些情形时,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适格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提起代表诉讼需要满足下列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原判决、裁定如何撤销?()
随机试题
产生收缩中、晚期喀喇音可见于()
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违反《献血法》规定,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是
A.石斛B.秫米C.牛黄D.青蒿E.蜂蜜宜冲服的药材是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并给予补偿。
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下列行为可能产生正的外部性的是()。
几何证明中的反证法实际就是手段一目的分析法。()
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习近平主席曾说过:“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其中坚持源头治理,以()为方向,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的利益诉求。
求=________.
Shemadeaquickand___________examinationofthetypewriterwithoutanyintentionofgivingahandinrepairing.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