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己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急需用钱,便将该字画以3万元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以“我的东西我有权要回”,向丙索要。

admin2019-07-24  36

问题 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己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急需用钱,便将该字画以3万元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以“我的东西我有权要回”,向丙索要。
甲的主张能否成立?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

选项

答案甲的主张不能成立。该幅字画应归丙所有,乙应当负不当得利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我的东西我有权要回”,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成立。 根据民法原理,物权是支配权,财产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他人非法占有其财产时,所有权人享有追及权。 但是,根据民法原理和我国法律的规定,占有他人财产的善意第三人受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即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让与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只能要求不法让与人返还不当得利或赔偿损失。 因此,所谓“我的东西我有权要回”,应以不成立善意取得为前提。如果该画是由丙恶意从乙处取得的,则甲可以行使物之追及权,要求丙返还原物。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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