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报关工作差错及差错责任界定不清的不予记分。

admin2009-05-23  24

问题 海关对报关工作差错及差错责任界定不清的不予记分。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 根据海关总署119号令的规定,第三、四、十四、十五条规定,海关对出现报关单填制不规范、报关行为不规范,以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或者有走私行为未被海关暂停执业、撤销报关从业资格的报关员予以记分、考核。海关对报关员实施记分考核应当遵循责任明确原则,对差错及差错责任界定不清的不予记分。记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报关员在海关注册登记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不足1年的,按一个记分周期计算。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加未达到30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但报关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办理变更注册登记报关单位或者注销手续的,已记分值在该记分周期内不予以消除。报关员报关时在同一次报为行为的不同通关环节,或者在非同一次报关行为中出现多次需要记分情况的,应当分别计算,并累加分值。但对于同一通关环节一次性出现多个填制不规范项目的,只按照1次记分,不累加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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