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我国宪政建设模式的体现。

admin2017-06-30  29

问题 论述我国宪政建设模式的体现。

选项

答案(1)在我国,宪法是舶来品,宪政建设缺乏先天的内生因素,宪政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国家或政府推动的,是在一种明确目标的指引下,通过国家或政府的力量来组织实施的。所以,国家或政府在宪政建设中起着一种特别突出的、关键的和能动的主导作用,扮演着宪政建设“领导者”的角色,这是一种政府推进型的宪政建设模式。 (2)国家或政府的这种主导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宪政观念的启蒙。我国有较深的封建传统文化影响,社会的法制观念不强,公民权利与义务意识淡薄。所以,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较弱。在这种情况下,要迅速建立起宪政,就必须对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落后观念进行深刻的反省,并进行大规模的全民性法律启蒙教育和法律知识传播。为此,我国政府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近20年来,先后进行了“一五”、“二五”、“三五”、“四五”普法。第二,总体设计作用。由于国家是宪政建设的倡导者、领导者和组织者,因而其必然要对包括宪政建设在内的整个现代化运动目标和实施方略作出宏观决策,实行从内容到形式的总体设计,从而自上而下地推动法制现代化建设。第三,实施保障作用。在我国的宪政建设中,政府是作为中坚力量出现的,宪法的实施与保障主要依靠国家来完成。国家的这种作用表现为,提出并实施宏大的立法计划,完善与宪法相配套的制度体系;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促使他们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宪法实施以及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制并加大监督力度等等。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Vb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