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于7日内执行。下列情形不属于应当停止执行的有( )。
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于7日内执行。下列情形不属于应当停止执行的有( )。
admin
2014-04-02
32
问题
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于7日内执行。下列情形不属于应当停止执行的有( )。
选项
A、被告人王某,在执行前揭发了一个正在通缉的犯罪集团头目的隐藏之处
B、被告人刘某,执行前声明自己已怀孕3个月
C、书记员张某发现判决中有重大疏忽,可能有错误的
D、被告人田某,声称自己有一名未满1岁的孩子,正在哺乳
答案
8
解析
本题涉及死刑的执行程序。参见《刑事诉讼法》第211条。第211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U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消费者王某购买了某一型号的燃气灶具,安装使用后没有出现问题。有一天,王某在中央电视台第二套节目发布的产品抽查结果中发现,其购买的该厂生产的这一型号的燃气灶具被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抽检确定为不合格产品。对此,王某和经营者依法要做的是:()
下列关于国际民事诉讼管辖豁免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下列四个选项中,哪个选项是错误的:()
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毗邻领海的一定宽度的水域,沿海国和其他国家在该区域的权利和义务构成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制度,下列有关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制度中,表述错误的是:()
中国上海某公司与印度某公司签订了进口1,5万吨白糖的合同,共3000万袋,价格条件是FOB盂买,每吨360美元。该批货由一艘巴拿马籍货轮承运,上海公司向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在印度港装货过程中,船长看到货物堆放于码头无任何遮盖物且已有“脏包”,很明显
下列关于在我国审理的涉外仲裁案件中的财产保全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李晓在生父去世后,霸占了生父唯一留下的4间房子,并将继母梁某赶出家门。梁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6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
某地电缆受到破坏,大面积停电3小时,后查知为邢某偷割电缆所致。邢某被控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处以5年有期徒刑。邢某不服上诉,理由是自己偷割电缆变卖所得仅50元钱,顶多属于“小偷小摸”行为。二审法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
李某系富家子弟,王某系下岗职工子女,二人共同伤害(轻伤)被害人张某。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鉴于二人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取保候审,对李某采取了保证金的保证方式,由于王某经济困难,对其采取了保证人的保证方式。公安机关的做法,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
随机试题
3岁以下小儿正常指纹是
关于外毒素
下列哪项不是不是雄黄的功能
甲乙两个互斥建设方案有关数据如下表,基准收益率为10%。则优选方案为()。
下列不属于完整的城市体系分析内容的是()。
【案例三】背景材料:某城市道路工程,基层采用石灰稳定土,面层采用水泥混凝土。在施工过程中的部分质量控制要点如下:1.对基层施工的控制要点:(1)基层土颗粒最大粒径不超过40mm。(2)基层细粒土最大粒径不大
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约定海运方式,为防止运输途中货物被窃,货主应该投保()
银行评估未来挤兑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一大趋势,你是支持还是反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理由何在?
Questions27-30Foreachquestion,onlyONEofthechoicesiscorrect.Writethecorrespondingletterintheappropriatebox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