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8年6月6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票面金额20万元的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为甲公司。6月10日,乙公司作为保证人在汇票上签章,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 B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C公司,并在票据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
2018年6月6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票面金额20万元的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为甲公司。6月10日,乙公司作为保证人在汇票上签章,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 B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C公司,并在票据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
admin
2020-04-14
38
问题
2018年6月6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票面金额20万元的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为甲公司。6月10日,乙公司作为保证人在汇票上签章,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
B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C公司,并在票据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C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D公司于2018年7月7日向甲公司提示承兑,甲公司以其所欠A公司债务只有10万元为由拒绝承兑,并出具了拒绝承兑的证明。D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D公司依法提示承兑,甲公司拒绝承兑理由是否成立?被拒绝承兑后D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①甲公司拒绝承兑理由成立。付款人不因出票人出票行为而承担票据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可以以欠付A公司债务仅有10万元为由,拒绝为A公司承兑20万元的票据。 ②被拒绝承兑后,D公司有权向A公司、C公司、乙公司行使追索权,无权向B公司、甲公司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B公司)对后手(C公司)的被背书人(D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故D公司无权向B公司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出票行为是出票人的行为,票据上虽然记载了出票人无条件委托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的内容,但是这仅仅是出票人的记载,付款人并未在票据上签章,付款人不因出票行为而承担票据责任;只有当付款人在票据上签章、同意承担支付票据金额的票据责任后,才成为票据义务人。本题中,付款人拒绝承兑,并未成为票据上的义务人,无须承担票据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KJ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2001年)某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股份公司”)是一家于2000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该次会议召开的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1)股份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A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列文件中,股东有权要求查阅的有()。(2008年)
某有限责任公司有甲、乙、丙三名股东,甲、乙各持8%的股权,丙持84%的股权。丙任执行董事,乙任监事。甲发现丙将公司资产以极低价格转让给其妻开办的公司,严重损害了本公司利益,遂书面请求乙对丙提起诉讼。乙碍于情面予以拒绝。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合伙人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属于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可除名的有()。(2016年)
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15万元,甲、乙、丙之间约定,如果到期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该借款,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5万元。借款到期时,该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向丁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以及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已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其尚未清偿的下列债务中,应当优先偿还的是()。(2014年)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说法中,错误的是()。(2010年)
随机试题
若随机事件A与B相互独立,而且P(A)=0.4,P(B)=0.5,则P(AB)=【】
下列有关神经垂体激素的叙述,正确的是()
A.四环三萜皂苷B.五环三萜皂苷C.甾体皂苷D.强心苷E.氰苷合欢皮所含成分属于()。
四个直径为d的铆钉将托架固定在立柱上,如图5—2—10所示。铆钉间距为a,外力P到立柱中心线的距离为b,如铆钉自上至下的编号为1、2、3、4,对应的铆钉所受的剪力数值为Q1、Q2、Q3、Q4,则各剪力之间的关系为()。
某公司的内含增长率为5%,当年的实际增长率为12%,则表明()。
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在破产程序中,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定,有权提出上诉的是()。
在下列选项中,属于心理过程的是()。
有货物270件,用乙型车若干,可刚好装完;用甲型车,可比用乙型车少出车1辆,且尚可再装30件。已知甲型车每辆比乙型车多装15件,甲型车每辆可装货多少件( )。
Inmyopinion,allpeopleshouldbe______forthethingstheydo.
Educationisalongprocessthatnotonlyprovidesuswithbasicskillssuchasliteracyandnumeracy,butisalsoessentiali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