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曾借给李四5000元钱,李四长期未还。某日,张三登门索要,李四矢口否认并当场辱骂张三。张三非常恼怒,随手拿起椅子将李四打倒,致李四受伤,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治疗共花费2万余元。尔后,李四向某区公安局报案,公安局以属于民间纠纷为由拒绝立案。李四又向区检察

admin2016-04-21  29

问题 张三曾借给李四5000元钱,李四长期未还。某日,张三登门索要,李四矢口否认并当场辱骂张三。张三非常恼怒,随手拿起椅子将李四打倒,致李四受伤,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治疗共花费2万余元。尔后,李四向某区公安局报案,公安局以属于民间纠纷为由拒绝立案。李四又向区检察院反映。检察院要求公安局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局作了答复。检察院向公安局发出应予立案的通知,公安局仍不予立案。检察院遂根据李四提供的材料予以立案,并进行了相应的侦查活动,而后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认为,本案嫌疑人张三平时表现好,没有前科,便作出不起诉决定。于是李四又向某区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张三的刑事责任,并支付其医药费等费用,法院予以受理。张三提起反诉,要求李四偿还5000元欠款,法院受理了张三的反诉。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提出调解,但李四拒绝。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判处被告人张三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责令被告人张三给付自诉人李四医药费等费用2.5万元;对于张三提起的反诉,因缺乏证据不予支持。
问题:本案诉讼过程中,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方有哪些?请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张三将李四打成重伤,李四向某区公安局报案,公安局以属于民间纠纷为由拒绝立案,违反法律规定。 本案中的人身伤害案件不在人民检察院可直接受理案件的范围内,检察院遂根据李四提供的材料予以立案,违反法律规定。 张三拿起椅子将李四打倒,经法医鉴定,李四构成重伤。犯罪情节较严重,不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形,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范围。案例中检察院经审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违反法律规定。 李四有证据证明对张三侵犯自己人身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此类案件不能调解。故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提出调解违反法律规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IH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科目题库公选分类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