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合同工期37天,合同价360万元,采用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单价合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措施项目单价均采用承包商的报价,规费为人、材、机费和管理费与利润之和的3.3%,税金为人、材、机费与管理费、利润、规费之和的3.4%。业主草拟的部分施工合同条

admin2010-11-22  10

问题 某工程合同工期37天,合同价360万元,采用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单价合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措施项目单价均采用承包商的报价,规费为人、材、机费和管理费与利润之和的3.3%,税金为人、材、机费与管理费、利润、规费之和的3.4%。业主草拟的部分施工合同条款内容如下:
   1.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上时,可以调整综合单价:调整方法是:由监理工程师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业主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格。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按比例凋整,专业工程措施费不予调整。
   3.材料实际购买价格与招标文件中列出的材料暂估价相比,变化幅度不超过10%时,价格不予调整,超过10%时,可以按实际价格调整。
   4.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生极其恶劣的不利自然条件,工期可以顺延,损失费用均由承包商承担。
   在工程开工前,承包商提交了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4-2所示,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清单中D工作的综合单价为450元/m3。在D工作开始之前,设计单位修改了设计,D工作的工程量由清单工程量4000m3增加到4800m3,D工作工程量的增加导致相应措施费用增加2500元。
   事件2:在E工作施工中,承包商采购了业主推荐的某设备制造厂生产的工程设备,设备到场后检验发现缺少一个关键配件,使该设备无法正常安装,导致E工作作业时间拖延2天,窝工人工费损失2000元,窝工机械费损失1500元。
   事件3:H工作是一项装饰工程,其饰面石材由业主从外地采购,由石材厂家供货至现场。但因石材厂所在地连续多天遭遇季节性大雨,使得石材运至现场的时间拖延,造成H工作晚开始5天,窝工人工费损失8000元,窝工机械费损失3000元。
对于事件3,承包商是否可向业主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为什么?若可以索赔,工期和费用索赔各是多少?

选项

答案对于事件3,承包商可向业主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 理由:业主供应的材料拖延的责任应由业主承担。 工期索赔额=延误的时间-总时差=[5-(37-36)]天=4天 费用索赔额=(8000+3000)元×(1+3.3%)×(1+3.4%)=11749.34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HFc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