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百货商场(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15年9月份购销业务如下: (1)代销服装一批,从零售总额中按10%提取的代销手续费为3.6万元。 (2)购入副食品一批,货款已付,但尚未验收入库。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64万元、10.88万元。 (3)

admin2016-01-03  39

问题 某百货商场(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15年9月份购销业务如下:
(1)代销服装一批,从零售总额中按10%提取的代销手续费为3.6万元。
(2)购入副食品一批,货款已付,但尚未验收入库。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64万元、10.88万元。
(3)购入百货类商品一批,货款已付,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为3.26万元;购入化妆品一批,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税款分别为60万元、10.2万元,已支付货款的50%。后由于未能与厂家就最终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已承诺开具进货退出证明单的情况下,遂将进货的一半退回厂家,并已取得厂家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
(4)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入钢琴2台,已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款、税款分别为6万元、1.02万元,当月已付款40%,余额再分6个月付清。
(5)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电冰箱136台,每台电冰箱售价3000元,对以旧换新者以每台2700元的价格出售,不再支付旧电冰箱收购款。
(6)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销售本月购进的钢琴2台,每台零售价为4.68万元,合同规定当月收款50%,余款再分5个月收回。
(7)除上述各项业务外,该百货商场本月其他商品零售总额为168万元。申报期内该百货商场计算并申报的本月应纳增值税情况如下:
销项税额=3.6×17%+0.27×136×17%+4.68/2×2×17%+168×17%=36.21(万元)
进项税额=3.26+10.2+1.02=14.48(万元)
应纳税额=36.21—14.48=21.73(万元)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该百货商场被认为进行了虚假申报,税务机关据此做出了相应的补税等税务处理决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该百货商场计算的当月应纳增值税税款,错误的有(     )。

选项 A、入副食品货款已付并取得专用发票,抵扣其进项税额3.6万元
B、分期付款购入钢琴,在货款未付清之前全额抵扣进项税1.02万元
C、以旧换新销售电冰箱抵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300元
D、按本月其他商品零售总额168万元计算销项税额

答案B,C,D

解析 该百货商场计算申报的当月应纳增值税税款是错误的。
第一,代销服装应视同销售并将其零售价换算为不含税价,计算销售税额。
第二,购入副食品货款已付并取得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即可抵扣。
第三,购入化妆品货款未全部付清,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即使未付款的商品已退货,但未正式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取得厂家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也属于无效。
第四,分期付款购入钢琴,在货款未付清之前,不得抵扣进项税。
第五,以旧换新销售电冰箱,不得抵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300元),且零售价换算为不合销项税额计算销项税额。
第六,分期收款销售钢琴取得的零售收入,应按不含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第七,其他商品销售总额应换算为不合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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