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2013-08-28  25

问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律师仅凭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即可在看管场所会见被告人
B、辩护律师会见被告人时,为防止被告人逃跑、行凶、与律师串供等,侦查人员可以派员在场监听
C、辩护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D、律师自行调查取证,需征得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

答案A,B,D

解析 《律师法》第33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故A、B项错误。《律师法》第35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只要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就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而无需征得对方的同意,故C项正确,D项错误。故应选A、B、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GG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