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涉嫌盗窃,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后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法院审理时发现,李某系受人教唆,且是从犯,故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后李某以自己年龄不满 16周岁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因此撤销原判,改判李某无罪并解除羁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13-03-31  35

问题 李某涉嫌盗窃,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后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法院审理时发现,李某系受人教唆,且是从犯,故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后李某以自己年龄不满 16周岁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因此撤销原判,改判李某无罪并解除羁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对于李某受到的羁押损失,国家不予赔偿
B、对于一审有罪判决至二审无罪判决期间李某受到的羁押损失,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C、对于一审判决前李某受到的羁押损失,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D、对于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前李某受到的羁押损失,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答案A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2)项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2)依照《刑法》。第17~18条(原为第14~15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而《刑法》中规定实施犯罪行为而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包括:(1)犯罪时不满14周岁的;(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以外的罪行的;(3)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的。本案的李某即属于第(2)种情况。同时,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1条及《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2)~(3)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14~15条(现为第17~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也就是说有犯罪事实而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起诉后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死刑并实际执行的,国家仍需依法给予赔偿,此案一审法院判处的是缓刑没有收监执行。因此,A项是唯一的正确答案。其他选项为干扰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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