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程序转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dmin2015-09-11  29

问题 关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程序转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选项 A、如为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申请和解
B、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
C、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重整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D、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和解

答案B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7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95条,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中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由上述规定可知,申请和解是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故A、D选项错误。
    《企业破产法》第7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B选项说法完全符合上述第70条的规定,故B选项正确,当选。
    C选项中的说法无法律依据,且在债权人中请债务人重整的情形下,债务人无权主动申请破产清算。故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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