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
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
admin
2011-04-19
22
问题
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
选项
A、甲在饭馆喝醉了酒,在大街上任意殴打他人,并将三个老人推倒而骨折
B、乙怀疑刘某与自己的丈夫有染,在刘某下班的路上拦截,追逐并辱骂刘某,情节十分恶劣
C、丙在某个体商店中连喝带抽,临走还要拿一条香烟,老板稍有不满,周某便将其货柜砸烂
D、丁在列车中偶然将窗外掠过的一个树影看做是有人跳车,遂急忙拉下紧急制动信号闸,造成火车无故停车达15分钟
答案
A,B,C
解析
丁在主观上不是故意,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Bn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将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联盟权的启蒙思想家
杨某多次盗取某公司网络游戏充值账户内的虚拟货币,并用虚拟货币向他人的游戏账户内充值,获利数万元人民币。在法院合议庭讨论此案的过程中,法官甲认为,依据我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杨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盗窃罪;法官乙认为,虚拟货币不属于法律意义
材料一: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收赎。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犯反、逆、杀人应死者,上请;盗及伤人者,亦收赎;余皆勿论。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即有人教令,坐其教令者。若有赃应备(赔),受赃者备之。诸犯罪时虽未老、疾,而事
根据我国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2019年一综一第17题)
2018年国家统一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该制度集中体现的法律职业特征是()(2019年一综一第6题)
下列关于国家结构形式的表述,错误的是()。
(2011年真题)《大清现行刑律》规定的刑罚体系是()。
《唐律疏议·名例》载:“五刑之中,十恶尤切……特标篇首,以为明诫。”其中,预谋破坏皇帝的宗庙、山陵和宫阙的行为,被称为()。
2014年,在外地打工的王某接到家中求助电话,遂到ATM机取款,遇机器故障,乘机多取走9万元。案发后,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可对王某从轻处罚。该案数万字的判决书在网上公开,判决书的主要论证理由有:被告人主观恶性较轻;非法获取钱财的方式较平
犯罪未遂表现为()。
随机试题
一般来说限制性内切核酸酶
下列不符合毒血症的描述是
Down综合征的特点不包括
为区分水肿与肿瘤的范围,常采用()。
某地区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当地多家金融机构进行例行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关于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05年,第23题]设(X1,X2,…,X10)是抽自正态总体N(μ,σ2)的一个容量为10的样本,其中-∞<μ<+∞,σ2>0,记所服从的分布是()。
关于仲裁庭组成的说法,正确的有()。
最早提出教育的目的是按照自然的法则全面地、和谐地发展儿童的一切天赋力量的教育学家是()
甲因犯盗窃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的第二年某日,甲进入乙家盗窃,被乙发现。甲将乙用胶带捆绑,逼迫乙说出贵重财产的位置后,白行去翻找财物。乙趁甲不注意时,向窗外求助。由于乙身体被捆绑,不小心失去平衡,从二楼坠落身亡。甲见状逃离,未拿分文财产。(2020
WhatdoesMissGaod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