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21题,单选)

admin2017-11-28  25

问题 根据《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21题,单选)

选项 A、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次选举前选民资格都要进行重新登记
B、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
C、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D、法院对于选民名单意见的起诉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

答案D

解析 根据《选举法》第26条第1款,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18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据此,选项A“每次选举前选民资格都要进行重新登记”的说法错误。
    根据《选举法》第27条,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据此,选项B“十五日”错误。
    根据《选举法》第28条,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故选项D正确;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据此,选举委员会的申诉处理程序属于提起选民资格诉讼的必经程序,故选项C称“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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