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权,下列哪个不属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

admin2019-01-22  7

问题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权,下列哪个不属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

选项 A、权利要求书没有清楚地说明要求保护的范围
B、PCT国际申请经修改后被授权,其授权的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超出了原始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所记载的范围
C、说明书及附图存在错误,导致说明书没有对所要求保护的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
D、授权的多项独立权利要求之间缺乏单一性

答案D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该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A、B、C选项分别涉及相关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第三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均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而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有关单一性的规定不属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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