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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发布命令,要求某干道两侧20米的建筑必须拆除,以拓宽该道路。市城建局遂以此命令为依据组织拆迁,居民刘某不愿搬走,市城建局遂决定强制拆除其房屋,并对刘某处以罚款2000元。 请问:
某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发布命令,要求某干道两侧20米的建筑必须拆除,以拓宽该道路。市城建局遂以此命令为依据组织拆迁,居民刘某不愿搬走,市城建局遂决定强制拆除其房屋,并对刘某处以罚款2000元。 请问:
admin
2008-12-16
37
问题
某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发布命令,要求某干道两侧20米的建筑必须拆除,以拓宽该道路。市城建局遂以此命令为依据组织拆迁,居民刘某不愿搬走,市城建局遂决定强制拆除其房屋,并对刘某处以罚款2000元。
请问:
选项
答案
可以。《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就行政诉讼而言,抽象行政行为是不可诉的;而根据本条规定,行政复议已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纳人审查范围,当然也是有限的,即行政法规与规章不包括在内。同时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对抽象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必须与具体行政行为一并提起。因此就本案来说,刘某若认为市政府的命令不合法,应在对市城建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向复议机关一并提出对该命令的审查申请。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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