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市律师协会与法院签订协议,选派10名实习律师到法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6个月,法院为他们分别指定一名资深法官担任导师。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7题)
某市律师协会与法院签订协议,选派10名实习律师到法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6个月,法院为他们分别指定一名资深法官担任导师。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7题)
admin
2021-08-04
16
问题
某市律师协会与法院签订协议,选派10名实习律师到法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6个月,法院为他们分别指定一名资深法官担任导师。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7题)
选项
A、法官与律师具有完全相同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
B、是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新途径
C、有助于加深律师和法官相互的了解和信任
D、是从律师中招录法官、充实法官队伍的一种方式
答案
C
解析
法官与律师由于所履行的职能不同,故不具有完全相同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A项错误。实习律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并不是对审判的监督,故B项错误。实习律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有利于律师了解法官工作,也有利于法官了解律师,故C项正确。实习律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并不是成为法官,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52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项某与虞某签订保管合同,后因项某未按约定履行保管义务,双方约定提请乌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项某拒不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虞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刘稳与刘永系父子关系,刘稳在农村,年老多病,刘永外出做生意,收入颇丰。刘永遂在县城买房定居,但其长期不给其父赡养费导致刘稳生活困难。2015年,刘稳就此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判决刘永每月给付刘稳生活费1000元,刘稳、刘永均服判。到2017年1月,刘稳因身
2016年8月,C市D区基层法院对某轮胎厂诉某橡胶厂购销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某橡胶厂应按时足量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在判决向双方送达后的第二天,一审法院就发现了原判决有错误,在原合同法律效力问题上应认定为无效。在此情况下,
下列有关“国法”的理解。哪些是不正确的?(2012年卷一54题)
根据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关于民族自治县,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7年卷一23题)
“社会的发展是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需要新的社会规范来解决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适应这种社会结构和社会需要,国家和法这一新的社会组织和社会规范就出现了。”关于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
根据《立法法》,关于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66题)
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为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通过了《审计法》,并于2006年进行了修正。关于审计监督制度,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65题)
龙某在上海市浦东区某拍卖会排得价值为12万元的南宋青花瓷器一件。后因有事至南京市。龙某觉得不方便,便在南京当地委托A快递公司(注册地与运输车辆注册地均在南京市)将瓷器运输到自己在广西南宁的家。由于价值贵重,龙某也在南京B保险公司(注册地为南京市)为该瓷器的
王某与其子王甲进城卖西瓜,中午12点以张某为首的一伙当地无业青年强拿王某车上的西瓜而拒不付钱。王某再三要求,张某等人非但不付钱,还围住王某进行殴打,王甲见状急忙跑到邻近某县派出所请求保护。该派出所值班人员李某以休息时间不办公为由拒绝提供保护,结果王某的西瓜
随机试题
自动扶梯的梯级踏板上空,垂直净高度严禁小于()。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
(2009年10月)在巴纳德看来,组织就其实质来说,是一种_________。
患者,男性,52岁。反复咳嗽、咳痰10余年;2h前突发胸闷、呼吸困难,且逐渐加重。查体:呼吸急促,气管右偏,桶状胸,左肺叩鼓音,呼吸音消失,右肺可闻及散在的哮鸣音,颈部皮下有捻发感。为缓解患者症状,最紧急的处理是
硝苯地平的临床适应证有( )。
招标投标管理中的公平原则是指()。
甲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地在上海市的一家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其2007年至2011年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业务资料如下:(1)2007年12月12日,甲公司购进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设备取得成本为409.5万元,另发生运输费1.5万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类型?()
基础货币是中央银行的货币负债,其具体构成要素有()。
問題4 ( )に入れるのに最もよいものを、1?2?3?4から一つ選びなさ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