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被告人李某,男,37岁,某劳动局财务科出纳员。1997年11月,某市人民政府委托建设银行发行该市奖券,每张奖券30元,中奖者一等奖奖金5万元,二等奖奖金为3万元,单位和个人均可购买。购买时不留印鉴,买后不挂失,并要求开奖后头一天,各单位必须将本单位购买的奖
被告人李某,男,37岁,某劳动局财务科出纳员。1997年11月,某市人民政府委托建设银行发行该市奖券,每张奖券30元,中奖者一等奖奖金5万元,二等奖奖金为3万元,单位和个人均可购买。购买时不留印鉴,买后不挂失,并要求开奖后头一天,各单位必须将本单位购买的奖
admin
2016-09-06
33
问题
被告人李某,男,37岁,某劳动局财务科出纳员。1997年11月,某市人民政府委托建设银行发行该市奖券,每张奖券30元,中奖者一等奖奖金5万元,二等奖奖金为3万元,单位和个人均可购买。购买时不留印鉴,买后不挂失,并要求开奖后头一天,各单位必须将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全部封存登记。
该劳动局代为职工买了一部分奖券之后,部分职工不愿意买,因此财务科又将这部分奖券原价收回作为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委托李某保管。但没有封存登记。1998年11月,中奖号码公布后,被告人李某发现自己负责保管的单位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二等奖。李某将没有中奖的自己的奖券替换了这张已经中奖的单位奖券。由于该奖券是由劳动局统一从某职工手中回购所得,因此,劳动局职工很快知道本单位有张奖券中了二等奖,但李某保管的奖券中却并没有中二等奖的奖券。李某因害怕而不敢去银行兑换奖金。后单位领导找李某谈话,李某觉得不妙主动将该奖券交给局领导,并承认了自己偷换奖券的事实。
问: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该如何定罪量刑?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李某构成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案中李某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非法占有其单位所有的公共财物,数额较大,达到3万元,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贪污罪。 李某属于贪污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因而没有完成犯罪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本案中李某侵占了单位的奖券,必须到银行兑奖后其犯罪行为才会完成。在犯罪的过程中,李某自动放弃犯罪,并将奖券返还给单位,符合犯罪中止的条件,故属于贪污中止。 李某有自首情节。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犯罪行为的行为。本案中李某在犯贪污罪之后,主动向其单位有关领导投案,并且如实交代了自己偷换奖券的事实,符合自首的成立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中止的,如果没有造成损害,应当免除处罚。犯罪分子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所以,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没有造成损害,并且属于犯罪较轻的情形,所以对于李某应当免除处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k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某电子产品生产厂商阎某对外出口电子产品,先行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60万元,产品出口之后,夸大出口数额,骗取退税款100万元,按实际出口数额税务机关只应退税20万元。阎某构成何罪?()
行为人的下列行为中,哪些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甲对乙使用暴力,欲将其打残。乙慌忙掏出手机准备报警,甲一把夺过手机装进裤袋并将乙打成重伤。甲在离开现场五公里后,把乙价值7000元的手机扔进水沟。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下列能够发生抛弃效力的是()。
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形下,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转移时间是()。
简述贪污罪和受贿罪的区别。
1996年,某甲因涉嫌贪污罪被羁押;1997年,因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99年,因有立功表现,被减为15年有期徒刑;2002年,又有重大立功表现,司法机关再次对其减刑2年。某甲至少可能再服刑()。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包括()。(2011年真题)
甲是一私营建筑企业的总经理,其兄开办了一家建筑材料公司。甲利用职务之便,与其兄所在公司签订大宗合同,购进大量远高于市价的建筑材料,使其兄获利近800万元,企业蒙受重大损失,则甲的行为
随机试题
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根本目的是()
_____thewhole,earlyAmericancityplanningwasexcellent.
骨髓检查原始粒细胞92%,早幼粒细胞6%,红系2%,最有可能的诊断是
下列经济活动中,不属于房地产业的是()。[2010年考试真题]
在总登记后,产权发生()等情节,必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即变更登记。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没有选择的,适用( )国家的法律。
下列各项不属于饭店计酬方式的是()。
某投资者向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8%,若该笔贷款的还款方式为期间按季度付息,到期后一次偿还本金,则开发商每次为该笔贷款支付的利息总额为()万元。
2017年第一季度,某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61.7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9%,高于上年同期0.2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该省种植业增加值119.2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2%。其中蔬菜种植面积358.80万亩,比上年同期增加18.23万亩,
有学者强调,教育要根据一个民族固有的特征来定,这种观点体现了()。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