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按份共有一辆汽车,没有约定各自份额,无法统计出资额度。现在甲想将汽车转让给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2019-09-18  30

问题 甲、乙、丙三人按份共有一辆汽车,没有约定各自份额,无法统计出资额度。现在甲想将汽车转让给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需要全体一致同意,甲才能转让汽车
B、至少再有一人同意。甲才能转让汽车
C、甲一人即可决定转让汽车
D、任何一人反对,甲便不能转让汽车

答案B

解析 处分或者重大修缮按份共有物的,有约定从约定,否则需经共有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包含三分之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本案当中,甲、乙、丙三人形成按份共有,由于没有约定各自份额,并且无法统计出资额度,即为等额按份共有,甲、乙、丙三人各占三分之一份额。依据上述规则,甲想转让共有汽车,必须征得共有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甲仅占三分之一,至少仍需征得乙、丙二人之一同意,方才满足三分之二以上这一要求。因而,A、C、D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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