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年初以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018年7月1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甲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向中国银行贷款800万元,贷款期限为3个

admin2019-08-28  26

问题 自2018年年初以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018年7月1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甲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向中国银行贷款800万元,贷款期限为3个月。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一般保证人和中国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2018年7月10日,中国银行要求乙公司履行保证责任。
(2)甲公司因欠农业银行贷款100万元到期,无力还款,同时农业银行了解到甲公司怠于行使其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100万元。2018年6月1日,农业银行以丙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丙公司直接向其清偿10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时,该案件尚未审结。
(3)甲公司欠丁公司货款100万元,2018年9月1日到期。已知丁公司2018年2月1日欠付甲公司修理费100万元。2018年7月12日,丁公司书面通知管理人,主张抵销各自的债务。2018年8月12日,管理人以甲公司欠丁公司货款尚未到期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丁公司的抵销无效。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管理人以甲公司欠丁公司的货款尚未到期为由提出异议,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①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管理人对抵销主张有异议的,应当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内或者自收到主张债务抵销的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管理人的异议不能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规定,管理人以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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