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甲立自书遗嘱一份,表示自己的房屋由儿子乙继承,屋内的紫檀家具由孙子丙继承。 2018年甲将该房屋卖给任某,得款120万元,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甲病故。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dmin2022-12-19  10

问题 2010年甲立自书遗嘱一份,表示自己的房屋由儿子乙继承,屋内的紫檀家具由孙子丙继承。
    2018年甲将该房屋卖给任某,得款120万元,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甲病故。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甲所立自书遗嘱的内容全部被撤回
B、甲立遗嘱后不得出卖遗嘱处分的财产
C、乙有权基于遗嘱继承取得卖房款120万元
D、丙有权基于遗赠取得紫檀家具

答案D

解析 《民法典》第1142条第2款规定:“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本题中甲立遗嘱后出卖房屋,故房屋继承部分遗嘱视为撤回,其他部分继续有效,所以丙依旧可以依照遗赠(丙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该部分为遗赠)继承家具,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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