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某投资者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12%的股份,且成为第一大股东,其编制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应披露的内容包括( )。[2015年6月真题] Ⅰ.持有12%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该公司股票的简要情况 Ⅱ.取得
某投资者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12%的股份,且成为第一大股东,其编制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应披露的内容包括( )。[2015年6月真题] Ⅰ.持有12%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该公司股票的简要情况 Ⅱ.取得
admin
2022-08-17
49
问题
某投资者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12%的股份,且成为第一大股东,其编制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应披露的内容包括( )。[2015年6月真题]
Ⅰ.持有12%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该公司股票的简要情况
Ⅱ.取得12%股份的价格、所需资金额、资金来源,或者其他支付安排
Ⅲ.前24个月内该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Ⅳ.投资者、一致行动人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Ⅴ.投资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选项
A、Ⅱ、Ⅲ
B、Ⅳ、Ⅴ
C、Ⅱ、Ⅲ、Ⅴ
D、Ⅰ、Ⅱ、Ⅲ、Ⅳ
E、Ⅰ、Ⅱ、Ⅲ、Ⅳ、Ⅴ
答案
E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16条,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的,应当编制包括下列内容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①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姓名、住所;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为法人的,其名称、注册地及法定代表人;②持股目的,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③上市公司的名称、股票的种类、数量、比例;④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或者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化达到5%的时间及方式;⑤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该公司股票的简要情况;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的,还应当披露本办法第17条第1款规定的内容。即除了披露上述内容外,还应当按照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有关内容披露相关信息。第17条第l款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除须披露前条规定的信息外,还应当披露以下内容:①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②取得相关股份的价格、所需资金额、资金来源,或者其他支付安排;③投资者、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持续关联交易的,是否已做出相应的安排,确保投资者、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避免同业竞争以及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④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组织结构、公司章程等进行调整的后续计划;⑤前24个月内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⑥不存在本办法第6条规定的情形;⑦能够按照本办法第50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gy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投资银行业务题库证券专项业务类资格分类
0
投资银行业务
证券专项业务类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表明投资者对公募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代销机构使用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时有违规情形的,将视违规程度由()依法采取行政监管或行政处罚措施。
督察长发现基金和公司运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重大问题应当报()。
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可以现金替代的说法,错误的是()。
对基金管理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非主要股东.非主要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关于股票基金,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债券基金与债券区别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业主
控制人口增长的原因是什么?
肠梗阻的四大典型临床表现是
行政划拨的土地不能估价。()
单体工程如有必要(如投资、进度和质量控制的需要)也应进行项目结构分解。如一栋高层办公楼可分解为()。
企业为采购存货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而支付的手续费应记入的科目是()。
()是中国仅次于贵州省黄果树瀑布的第二大瀑布。
2008年下半年,由某地三九物流公司和英和物流公司找到某第三方物流公司,请该公司作为它们的“二级代理商”为其代办某化工有限公司的铁路、公路运输等物流业务。获此信息后,该公司认为此项目本公司就能胜任,不应坐失良机,应抓紧时间去投标。于是该公司立即起草自荐信
下列关十计算机病毒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Everyoneknowsthattaxationisnecessaryinamodernstate:【21】______it,itwouldnotbepossibletopaythesoldiersan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