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德阳事业)甲被丈夫乙家暴,对乙怀恨在心,想到丈夫和儿子丙每天中午都回家吃饭,甲为杀死乙遂往电饭锅里投毒。结果乙当天有事未回家,丙回家后吃了电饭锅里的饭中毒身亡。对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 )。

admin2022-08-31  37

问题 (2018年四川德阳事业)甲被丈夫乙家暴,对乙怀恨在心,想到丈夫和儿子丙每天中午都回家吃饭,甲为杀死乙遂往电饭锅里投毒。结果乙当天有事未回家,丙回家后吃了电饭锅里的饭中毒身亡。对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          )。

选项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答案B

解析 本题正确率为72%,易错项为A。
    B项,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甲明显知道儿子丙每天都会回家吃饭,投毒的饭可能会使丙死亡,但仍然放任了这种结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该项正确,当选。
    A项,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仍实施这种行为,在主观意志上不可能存在放任的问题,应等同于希望,属于直接故意的一种形式。甲向电饭锅中投毒并不必然导致乙的死亡,不属于直接故意。该项错误,排除。
      C、D两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甲向锅中投毒而使得丙死亡,并不是出于自己的过失。两项均错误,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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