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渎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一、大清帝国之皇统,万世不易。二、皇帝神圣,不可侵犯。三、皇帝权以宪法规定为限。四、皇帝继承之顺序,于宪法规定之。五、宪法由资政院起草议决,皇帝颁布之。六、宪政改正提案权,属于国会。七、上院议员,由国民于法定特别资格公选之

admin2019-04-23  69

问题 阅渎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一、大清帝国之皇统,万世不易。二、皇帝神圣,不可侵犯。三、皇帝权以宪法规定为限。四、皇帝继承之顺序,于宪法规定之。五、宪法由资政院起草议决,皇帝颁布之。六、宪政改正提案权,属于国会。七、上院议员,由国民于法定特别资格公选之。八、总理大臣由国会公选,皇帝任命。其他国务大臣,由总理推举,皇帝任命。皇族不得为总理及其他国务大臣,并各省行政官。九、总理大臣受国会弹劾,非解散国会,即总理大臣辞职,但一次内阁,不得解散两次国会。十、皇帝直接统率海陆军,但对内使用时,须依国会议决之特别条件。十一、不得以命令代法律。但除紧急命令外,以执行法律,及法律委任者为限。十二、国际条约,非经国会议决,不得缔结。但宣战媾和,不在国会会期内,得由国会追认之。十三、官制官规,定自宪法。十四、每年出入预算,必经国会议决,不得自由处分。十五、皇室经费之制定及增减,概依国会议决。十六、皇室大典,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十七、国务员裁判机关,由两院组织之。十八、国会议决事项,由皇帝宣布之。十九、第八条至第十六各条,国会未开以前,资政院适用之。
问题:
此段材料出自哪一文件?

选项

答案《十九信条》,全称《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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