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预售某住宅小区的广告中,宣称其“容积率不高于1.2”“绿地面积超过50%”,引起购房者的热烈关注,所预售的商品房一售而空,价格也比周边小区高出20%。但是,该小区商品房的预售合同中未对容积率和公共绿地面积问题作约定。甲公司交房后,购房者乙

admin2022-07-21  58

问题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预售某住宅小区的广告中,宣称其“容积率不高于1.2”“绿地面积超过50%”,引起购房者的热烈关注,所预售的商品房一售而空,价格也比周边小区高出20%。但是,该小区商品房的预售合同中未对容积率和公共绿地面积问题作约定。甲公司交房后,购房者乙却发现小区的容积率超过2.0,绿地面积只有20%,并且在调查后得知,甲公司报经批准的规划就是如此。下列关于甲公司和乙之间的房屋预售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合同无效
B、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并请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C、乙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乙有权请求甲公司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答案B,C

解析 (1)选项A、B: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但未损害国家利害,该合同可撤销(而非直接无效)。(2)选项C: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具体确定、对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说明和允诺,视为要约,即使未订入合同,仍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事人违反这些内容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撤销权人乙未行使撤销权,合同依然有效,可以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3)选项D:该情形未在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1倍的惩罚性赔偿金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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