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综合服务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各业务部门,2019年9月发生以下业务: (1)建筑安装部承接本市一项装修工程,取得装修服务收入500万元,装修材料主要由发包方提供,该建筑安装部只购进部分辅助材料,取得的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万元,进项税为0.65万

admin2021-10-26  30

问题 某综合服务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各业务部门,2019年9月发生以下业务:
(1)建筑安装部承接本市一项装修工程,取得装修服务收入500万元,装修材料主要由发包方提供,该建筑安装部只购进部分辅助材料,取得的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万元,进项税为0.65万元。
(2)非独立核算歌舞厅收入200万元,其中门票收入50万元,餐饮及点歌收入150万元。
(3)广告部当月收取广告收入53万元,支付给电视台的广告发布费为15万元,未取得相应发票;下设非独立核算的运输队(有运输资质)当月取得运输收入22万元。
(4)转让一项已进入建筑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取得转让收入1200万元,该项目2015年12月份开始施工。
(5)将1幢闲置办公楼转让给某商贸公同,取得转让收入1700万元。该闲置办公楼为2015年12月购置,购置原价1300万元,相关税费1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综合服务公司发生的建筑业及销售不动产业务均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上述金额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含税金额,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综合服务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合计(          )万元。

选项 A、102.07
B、106.42
C、106.89
D、112.56

答案C

解析 业务(3)广告服务适用6%的税率,交通运输服务适用9%的税率,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53÷(1+6%)×6%+22÷(1+9%)×9%=4.82(万元)。业务(4)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增值税=1200÷(1+5%)×5%=57.14(万元)。该综合服务公司提供装修工程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所以购进的辅助材料,不得抵扣进项税。该综合服务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合计=14.56+11.32+4.82+57.14+19.05=106.89(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ZT1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