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dmin
2013-12-10
35
问题
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法律解释作为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标准没有不同
B、法律解释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
C、法律解释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
D、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因此,它是一种纯主观的活动,不具有客观性
答案
C
解析
法律解释的规则和标准在不同国家是存在差别的。比如有些国家反对比较解释,有些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则非常重视比较解释。同样,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之间,也存在着法律解释方法上的差异,故选项A错误。
在通常情况下,文义解释是最先使用的一个基本方法,若不能取得满意的解释,解释者还得依次使用体系解释、立法者意图的主观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客观目的解释的方法。法律人往往是综合使用各种法律解释方法,以寻求法律的真正内涵,故选项B的前半句正确,而后半句错误。
法律解释有4个特点:(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3)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4)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其中,“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这个特点意味着,法律解释往往发生在法律规范与案件事实的结合(专业术语称之为“涵摄”)之中,而这种结合显然是法律适用的通常形态,所以法律解释就成为法律适用的重要步骤,通常没有法律解释就无法进行法律适用,故选项C正确。
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这是因为解释者本身的主观性,但法律解释的结果应追求客观性,不同的解释者对同一个法律条文的解释结果应当相同,否则如果“各说各话”,法律将失去可预测性和调整社会的机能。所以,既不能用法律解释实然的主观性来否定应然的客观性,也不能用应然的客观性来否定实然的主观性,故选项D前半句正确,后半句错误。或者说,该表述前后两个部分之间,并不存在逻辑关联。故本题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Y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经人民法院准许,符合下列哪些情形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一)甲将一只壶的壶底落款“民圆叁年”磨去,放在自己的古玩店里出卖。某日,钱某看到这只壶,误以为是明代文物。甲见钱某询问,谎称此壶确为明代古董,钱某信以为真,按明代文物交款买走。又一日,顾客李某看上一幅标价很高的赝品,以为名家亲笔,但又心存怀疑。
甲男明知乙女只有13周岁,误以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后的性交行为。于是在征得乙女的同意后与乙女发生了性交。甲的行为属于下列何种情形?
孙某以张某构成诽谤罪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县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决定对本案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在张某未被羁押的情况下,该法院立案后应在下列哪个时间内宣判?()
甲(15岁)见妇女乙边走路边打手机,趁其不备夺取乙的手机就跑,乙紧迫并将甲抓住,甲捡起一块砖头将乙的头砸破,经鉴定为重伤。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项罪名?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以下问题。若乙的朋友己与乙达成协议,由其代替乙向甲还款,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关于法律发展、法律传统、法律现代化,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汪自强因遗产继承纠纷涉讼,汪为争夺遗产在诉讼过程中伪造遗嘱,指使他人提供伪证,法院认为汪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对汪的犯罪行为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有关司法解释?
随机试题
阴茎上皮内瘤变3级,是指突变细胞占据上皮厚度的比例为:
萃取操作温度升高时,两相区()。
A.易发生肺透明膜病B.可发生胆红素脑病C.临终时可发生肺出血D.轻微刺激可引起痉挛或使之加重E.可引起脑膜炎新生儿硬肿症
胶囊剂不需要检查的项目是()。
变压器的电压调整是用分接开关切换变压器的分接头,从而改变变压器变比来实现的,其中有载调压调整范围正确的为下列哪项数值?()
下列选项中,()是税法中规定应当征税的项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
根据我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土地增值税额时可以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中扣除的项目有()。
第四次咨询:2016年1月26日咨询过程:求助者:上一次您说我的不合理的信念使我产生了不良情绪,我也确实认识到我的情绪问题应该由我自己负责。但我还是想不通,为什么我的某些信念是不合理的,比如说,我认为我对我丈夫忠诚,他就必须也对我忠诚,这难道不对吗?
请谈谈警官证应该如何使用。
描写就是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把人物或景物的状态具体地描绘出来。从描写的角度分,可分为正面描写和侧面描写。正面描写是指直接展现景物、环境的特点或通过描写人物的外貌、心理和行动来体现人物的个性特征。侧面描写又叫间接描写,是从侧面的角度烘托人物形象、景物特征或相关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