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16年3月28日13时12分,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A所属矿井在基建施工中发生透水事故,造成38人死亡、1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37.29万元。  该矿为基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0×104t/a。该矿采用平硐、斜井开拓方式,设计分2个水平开

admin2022-06-14  44

问题 案例
 2016年3月28日13时12分,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A所属矿井在基建施工中发生透水事故,造成38人死亡、1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37.29万元。
 该矿为基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0×104t/a。该矿采用平硐、斜井开拓方式,设计分2个水平开采.按高瓦斯矿井设计。该矿区范围内小窑开采历史悠久,事故发生前该矿井田内及相邻共有小煤矿18个。
 施工单位为B煤业第一建设公司,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矿井于2005年10月开始三期工程施工。事故发生前,井底车场、临时变电所、临时煤仓、临时水仓、泵房等措施工程已完成。发生事故的首采工作面20101回风巷,由B公司27队负责施工。该工作面于2009年11月10日开工,截至事故发生时已掘进797.8m。采用直流电法、瑞利波物探方法进行井下超前探水。
 2016年3月28日早班,入井人员分别在20101回风巷、20101皮带巷等15个开拓、掘进工作面及运输、供电等辅助环节作业。10时30分,在2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作业的工人发现迎头后方7~8m处的巷道右帮渗水并报告当班技术员吴某,吴某和B公司生产副经理曹某经查看在底板向上约20~30cm的煤壁上有明显的出水点,曹某立即命令暂停掘进,加强排水,对已掘巷道两帮补打锚杆。约11时25分,吴某又和B公司技术副经理张某到现场实地查看,发现水流没有明显变化,且水质较清无异味,也要求停止掘进、加强支护并观察水情,随后升井并在约1l时55分向项目部经理姜某汇报了情况。12时10分,姜某向负责的研究院的电法与瑞利波勘探项目现场技术负责人咨询情况,但均没有做出正确判断,也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13时15分。当班瓦检员李某突然听见风筒接口处有异常响声,并看到有约20cm高的水从20101回风巷向外流出,且巷道中煤尘飞扬,于是他转身向外跑,并沿途喊:“27队出水了,快跑!”13时40分,李某跑到进风斜井底的电话处向地面调度室进行了汇报,调度室当即向姜某进行了汇报,姜某立即打电话通知各队升井,此时2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电话已打不通。随后相关负责人向当地煤矿监察局进行了汇报。
 后经调查发现,B公司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探放水工作做到“三专”和“两探”;A公司违规安排三期工程施工,疏于管理,也未及时纠正B公司在生产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什么?简述防治水的“十六字原则”及《煤矿防治水细则》中关于“三专”“两探”的内容。

选项

答案(1)直接原因:该矿2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附近小煤窑老空区积水情况未探明,且在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采取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等果断措施.掘进作业导致老空区积水透出,造成巷道被淹和人员伤亡。  (2)十六字原则:“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五项综合防治措施”:防、堵、疏、排、截。  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三专”要求。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探放水设计,采用专用钻机进行探放水,由专职探放水队伍施工。严禁使用非专用钻机探放水。  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两探”要求。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放水应当同时采用钻探、物探两种方法,做到相互验证,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含水层富水性以及地质构造等情况。有条件的矿井,钻探可采用定向钻机,开展长距离、大规模探放水。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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