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申请人于1999年11月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一件名称为“一种生产洗涤剂的设备以及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2000年10月6日该申请人就相同主题又向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申请并要求享有优先权。下述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 )

admin2009-03-15  50

问题 英国申请人于1999年11月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一件名称为“一种生产洗涤剂的设备以及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2000年10月6日该申请人就相同主题又向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申请并要求享有优先权。下述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    )

选项 A、由于发明专利申请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在先申请,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能享有优先权
B、由于该发明专利申请中的方法同于实用新型不保护的客体,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能享有优先权
C、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作为在后申请享有优先权,但是该申请文件中必须删除有关生产方法的内容
D、由于要求本国优先权的申请人是外国人,该在后申请不能享有优先权

答案1,2,8

解析 《专利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33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 选项A,规定《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3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因此选项A不正确。选项B,《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3条第1款规定:申请人在一件专利申请中,可以要求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要求多项优先权的,该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该英国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一件名称为“一种生产洗涤剂的设备以及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其在后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要求“一种生产洗涤剂的设备”产品的优先权。因此选项B不正确。选项 C,因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作为在后申请享有优先权,但是因为实用新型不保护方法,因此该申请文件中必须删除有关生产方法的内容。选项D,外国人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国民待遇,可以享有优先权。因此选项D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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