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以其所有的一栋大楼设定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后甲公司为担保支付丙公司货款,以该栋大楼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因甲公司无力还款和支付到期货款,乙银行和丙公司分别主张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以其所有的一栋大楼设定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后甲公司为担保支付丙公司货款,以该栋大楼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因甲公司无力还款和支付到期货款,乙银行和丙公司分别主张
admin
2018-10-17
29
问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以其所有的一栋大楼设定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后甲公司为担保支付丙公司货款,以该栋大楼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因甲公司无力还款和支付到期货款,乙银行和丙公司分别主张抵押权,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乙银行只能对大楼拍卖所得主张优先受偿权
B、乙银行有权对大楼和所占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所得主张优先受偿权
C、丙公司与甲公司所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未生效
D、丙公司对该大楼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无权主张抵押权
答案
B,D
解析
本题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问题。《物权法》第182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本题中,甲公司仅以房屋设定抵押,未就房屋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但依法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视为一并抵押,故乙银行有权对大楼和所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主张抵押权。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180条第1款第1项至第3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5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可见,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丙公司未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故其无权主张抵押权,D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丙公司未办理抵押登记不能设定抵押权,但设定抵押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故C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N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对聚众斗殴致人伤害的行为认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根据《刑法》第12条关于时间效力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哪一情形成立累犯?()
甲在乘坐乙的出租车时,将公文包遗忘在出租车内,包内有现金5万多元。乙将该公文包予以隐藏。几天后,甲找到乙所在的出租车公司,将乙辨认出来,但乙拒不交出公文包。对乙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陆某为制衣厂经营人,自2013年年初,陆某因资金不足,开始拖欠该厂职工工资,至2013年年末共拖欠韩某:等17名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该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先后两次作出仲裁协议,裁决陆某支付拖欠的工资。该仲裁协议生效后,陆某转移财产,逃避支付报酬。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甲从欧洲旅游归来,送给多年好友乙一块名表。乙生性多疑,仔细比对,认为该表与国内销售的同款名表在外观上有极为细小的差别,不是真表,便花言巧语欺骗第三人丙,将该表以名表的价格(2万元)卖给丙。事后鉴定,该表是货真价实的名表。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于某是某房管所房管科副科长,利用工作之便套出60平方米住房一处并占有使用,但并未办理私有产权证。关于于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下列哪些情形中应被撤销缓刑?()
某轮船所有人拖欠船员的工资,在船只进入某港口时又拖欠港务费,该船舶所有人向银行贷款时办理了抵押该轮的手续并进行了登记,在发生了工资和港务费的债项后,该轮遇难。为救该轮又发生了一笔救助费。下列选项哪些不符合海商法的规定?
随机试题
()可用于配制不定型耐火材料及抗硫酸盐腐蚀的工程,还可用于冬期施工。
关于泌尿系统结石患者的护理正确的是()。
纠正一氧化碳中毒缺氧的最有效措施是
图示刚架的支座A产生沉陷△,K点的结构变形为()。
期权的买方又称为()。
由于多媒体信息量巨大,因此多媒体信息的压缩与解压技术是最为关键的技术之一。()
根据以下情境材料,回答下列问题。民警张某、王某在辖区巡逻时,发现路人甲、乙二人行迹可疑,遂上前检查。经盘查,在甲身上发现了大量金首饰。乙趁民警不注意,骑上一辆停在路边的摩托车逃跑,民警张某拦下一辆出租车驾车追赶,将乙抓获。民警王某将甲带回派出所继
和政治学导论、世界史导论相比,杨林更喜欢物理学和数学。和政治学导论相比,杨林更不喜欢体育。除了下列哪项,其余各项都能从上述论述中推出?
SinceHenryFordturneditintoamass-marketproductacenturyago,thecarhasdeliveredmanybenefits.Ithas【C1】______econom
W.F.Deedes,ajournalistsincethe1930s,perhapssummeditupbest:"Thereputationwehaveindistantlands,Ihavelearned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