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二90题,多选)

admin2017-11-28  44

问题 关于公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二90题,多选)

选项 A、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
B、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
C、行政机关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据法律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许可的内容应予以公告
D、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的,应当向社会公告

答案A,C

解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6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选项A正确),并举行听证。根据该法第47条第1款,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根据该法第48条第1款第(1)项,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据此,行政许可的依申请听证程序中,公告不是“必须的”,认为“必要时”才予以公告。故选项B错误。
    根据该法第24条第1款,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据此,选项C正确。根据该法第69条第2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该条款并未提及公告。故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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