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庭辩论与被告人最后陈述的相关程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2014-10-15  37

问题 关于法庭辩论与被告人最后陈述的相关程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辩论可以和刑事诉讼部分的辩论交叉进行
B、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辩论应当在刑事诉讼部分的辩论结束后进行。先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然后由被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C、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如果合议庭发现新的事实,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时,审判长可以宣布暂停辩论,恢复法庭调查,待该事实查清后继续法庭辩论
D、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了新的事实、证据,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被告人提出新的辩解理由,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辩论

答案B,C,D

解析 《刑诉解释》第232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辩论应当在刑事诉讼部分的辩论结束后进行。先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后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故A项不正确,B项正确。依据《刑诉解释》第234:条的规定,C项正确。依据《刑诉解释》第236条的规定,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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