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大学生甲为获得公务员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瓶高档白酒,乙拒绝。次日,甲再次到乙家,偷偷将一块价值6万元的金币放在茶几上离开。乙不知情。保姆以为乙知道此事,将金币放人乙的柜子。对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大学生甲为获得公务员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瓶高档白酒,乙拒绝。次日,甲再次到乙家,偷偷将一块价值6万元的金币放在茶几上离开。乙不知情。保姆以为乙知道此事,将金币放人乙的柜子。对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dmin
2016-12-09
49
问题
大学生甲为获得公务员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瓶高档白酒,乙拒绝。次日,甲再次到乙家,偷偷将一块价值6万元的金币放在茶几上离开。乙不知情。保姆以为乙知道此事,将金币放人乙的柜子。对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甲的行为成立行贿罪
B、乙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C、认定甲构成行贿罪与乙不构成受贿罪不矛盾
D、保姆的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答案
D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甲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即获得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白酒和金币的行为,构成行贿罪。选项B说法正确,乙没有为甲谋取利益,也没有收甲送的白酒,对于金币的事情也不知情,因此,不成立受贿罪。选项C说法正确。行贿罪和受贿罪的属于对向犯,在通常情况下,行贿方与受贿方均成立犯罪,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方行为成立犯罪时,另一方的行为也必然成立犯罪,仅一方成立犯罪的现象也是大量存在的。本题中,甲虽然有行贿行为,但乙并没有受贿的意思表示,也没有实际接受甲的贿赂。因此,甲成立行贿,但乙不构成受贿。选项D说法错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要求行为人具有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地位或职权,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故意。本题中,保姆既没有这种犯罪意图,也没有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因此,不能成立本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I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行为构成犯罪,告诉才处理的是()。
甲到乙家做客,对乙家的一套家具很感兴趣。乙表示,如果甲喜欢,可以10000元卖给甲,甲未置可否。当晚,甲回家辗转反侧,但终于决定购买下家具。第二天,甲给乙打电话,表示同意乙的条件,但乙反悔了。甲第二天给乙打电话表示愿意购买的行为属于()。
使罪犯在有关人士帮助、监督、辅导下能更好地适应社会自由生活,减少该罪犯再次犯罪的机率。下列选项中较能体现这一观念的制度是( )。
2006年12月20日甲从乙商店购买花炮两盒送给其姐丙的儿子小兵(9岁)。2007年3月2日晚,小兵放花炮时,因花炮质量不合格横飞到小兵眼前,致使其左眼受伤失明,为此,还花费医药费6000余元。2007年5月2日丙找乙提出赔偿全部损失的要求。但乙商店以炮不
甲素知乙家有钱,且每天白天只有一老妇看家,遂起抢劫意念。为使抢劫顺利,甲首先到当地武装部的弹药库内盗窃军用手枪1支,子弹10发。一切准备就绪后,将枪弹藏于身上,来到乙家。时逢老妇偶然外出,甲撬门入室,发现室内无人,于是窃得现金及其他财物价值一万余元。正准备
我国《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试分析该条法律的规定。
请问下列关于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说法正确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分析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制度构成和制度价值)。
《刑法》第121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这一条款中所规定的法定刑是()。
李某怀疑仇人林某欲加害自己,便持刀闯入林某家,将林某砍伤。李某的行为是()。
随机试题
某男,78岁。大便秘结,小便清长,头晕目眩,腰膝酸软,苔淡苔白,脉沉迟。治疗当首选
含芳环药物的最终氧化代谢产物主要是
某国家机关的下列采购中,采购金额均达到了政府采购的最低限额标准,但没有达到公开招标的标准。其中,适宜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有()。
下列关于库仑理论应用于挡土墙设计的说法错误的是()。
决定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性质的因素有()。
美国教育家德怀特•艾伦曾说过:“如果我们使学生变得聪明而未使他们具备道德性的话,那么我们就在为社会创造危害。”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__________。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2009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这一文件精神,具体部署有关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09年1月16日发文召开各县(市、区)政府一把手和主管农业领导参加的农村工作会议。假如由你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符合已呈现的规律性:
Thepersonwhocanseeashipwithoutsomefeelingofexcitementmusthaveverylittleimagination.Eventheideaofleavingthe
A、Copyingoverseasexperience.B、Keepingmissingtheforeignculture.C、Embracingthecultureshock.D、Re-establishoneselfin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