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10年真题试卷第39

admin2013-11-05  25

问题 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10年真题试卷第39题)

选项 A、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
B、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
C、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D、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结合本题,乙市B区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时,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即不得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或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A项、B项错溪。《民事诉讼法》第3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F}1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民诉意见》第36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协商不成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如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如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依前款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结合本题,乙市B区与甲市A区法院应协商解决该管辖权争议。协商不成的,应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D项正确,C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Hg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