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起诉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予准许。甲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甲将上诉状递交原审法院后第三天,乙遇车祸死亡。此时,原审法院尚未将上诉状转交给二审法院。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卷三—47,单)
甲起诉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予准许。甲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甲将上诉状递交原审法院后第三天,乙遇车祸死亡。此时,原审法院尚未将上诉状转交给二审法院。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卷三—47,单)
admin
2014-02-25
16
问题
甲起诉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予准许。甲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甲将上诉状递交原审法院后第三天,乙遇车祸死亡。此时,原审法院尚未将上诉状转交给二审法院。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卷三—47,单)
选项
A、终结诉讼
B、驳回上诉
C、不予受理上诉
D、中止诉讼
答案
D
解析
(1)本案当事人甲已递交了上诉状,因此二审程序已启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①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②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③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④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2)《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①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②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③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④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⑤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⑥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本案中出现当事人死亡的情形,这种死亡情形究竟应该采用终结诉讼的处理方式还是应该采用中止诉讼的处理方式是本案的争点所在。从前述援引的法条看,一般的自然人死亡情形,要采取中止诉讼的处理方式;身份关系案件中出现自然人死亡情形,应该裁定终结诉讼。因为身份关系案件中出现自然人死亡情形,身份关系就自然终结,不需要用裁判方式予以解决,也无需等待继承人来承担诉讼,所以我们认为司法部给出的答案D项不正确,A项应为正确选项。
(3)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①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②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③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④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可知,驳回上诉是在法院审理后作出的裁决,而本案并未实际审理.新修改的170条并未影响本题答案,因此B项不正确。C项不予受理上诉发生在二审上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本题已经进入了二审审理阶段,因此C项不当选。本题答案为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G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驾驶私家车将乙撞伤,乙向H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赔偿医疗费用3000元,同时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人民法院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后,乙向法院申请撤诉,但甲对撤诉提出异,议,法院对其异议的处理是:
下列证据中属于书证的有:
金某向尹某借钱,因是多年朋友,尹某未要求金某写借条。后产生纠纷,金某诉至法院,关于案件事实的证明,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中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就为公司大股东李某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表决。就该事项,不享有表决权的是()。
下列哪一项的情形属于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不安抗辩权”?
2000年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建房一栋。乙与丙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丙承包建设该楼房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收取丙支付的工程价款总额5%的管理费。丙实际施工至主体封顶。2004年1月,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支付拖欠工程款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区别?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法院与外国法院可以进行司法协助,互相委托,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在下列哪项情况下,我国法院应当驳回或说明理由退回外国法院?()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随机试题
1955年4月,司法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性的公证工作会议,会议明确提出了当时公证工作的重心是_______。
简述用言语说服顾客的方法。
Manyyoungsters______popsongstooldsongs.Theythinkpopsingersareverycool.
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患者可出现
女性。38岁。洗衣时突发右侧肢体活动不灵。查体:意识清,失语,二尖瓣区可闻及双期杂音,心律不齐,右侧偏瘫,上肢重于下肢,偏身痛觉减退。首先考虑的诊断是
以纲要的形式对某一具体学科教学内容进行编订的指导性文件是()。
在斯蒂文斯的幂定律中,心理量与物理量之间是什么关系?()
有以下程序#includemain(){intx=010,y=10;printf("%d,%d\n",++x,y--);}程序运行后的输出结果是()。
NowreadthepassageaboutTVcommercials.Youwillhave45secondstoreadthepassage.Beginreadingnow.ReadingTi
A、Itwillbringherpotentialintofullplay.B、Itwillinvolvelotsoftraintravel.C、ItwillenablehertoimproveherChine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