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对刑法关于撤销假释的规定,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
对刑法关于撤销假释的规定,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
admin
2019-08-08
20
问题
对刑法关于撤销假释的规定,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
选项
A、只要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也应当撤销假释
B、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不能撤销假释
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按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但“先减”是指减去假释前已经实际执行的刑期
D、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撤销假释后,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并罚,假释经过的考验期,应当计算在新决定的刑期之内,因为假释视为执行刑罚
答案
A,B,C
解析
《刑法》第86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因此,只要行为人是在假释考验期间内犯新罪,无论是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还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的,都应当撤销假释。而对于漏罪则强调发现的时间是在考验期间内。如果是在考验期满后才发现的漏罪,不能再撤销假释,只能考虑对该漏罪进行依法处理。因此A、B项正确。按照《刑法》第71条关于数罪并罚的原则,对于犯新罪的原则是“先减后并”,即新罪判决的刑罚和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并罚。C项正确。假释考验期不能看成是执行刑罚。因此,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C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以下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以房屋为客体的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是
王某为购车向银行贷款,为担保债务的履行,王某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在抵押期间,王某与张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过户至张某名下。现王某无力还汽车贷款,银行欲实现房屋抵押权。根据以上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属于
在所附条件不成就时,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条件是:该分支机构有()。
甲将一辆货车作价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因操作失误导致货车彻底报废,之后甲在保险公司获得了赔偿金。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要约应当满足的条件有()。
以债的标的物的性质为标准可以将债分为
随机试题
Howoftenonehearschildrenwishingtheyweregrownup,andoldpeoplewishingtheywereyoungagain.Eachagehasitspleasur
关子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的说法正确的是()
A.毛发过多B.斑秃C.脱发D.白癜风E.蝶形红斑皮质醇增多症可见
胎儿期易发生先天畸形的是
设配送中心P向12个客户配送货物,各个客户距离配送中心的路程和需求量以及客户与客户之间的距离如表8-1和表8-2所示,配送中心有4、5、6吨三种车辆可供调配,试用节约里程法制定最优的配送方案。
下列表述中属于社会本位论的观点的是()。
下列哪种情形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能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在我国,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无权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提出法律议案的有()
在VisualFoxPro中,报表的数据源不包括()。
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