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以神码电子公司为被告,所提起的诉讼中,连发生物技术公司的诉讼地位如何?法院可否把连发生物技术公司追加为当事人?为什么? 如果在诉讼中,广宁公司胜诉,其诉讼费应由谁承担?怎样支付?

admin2008-12-16  32

问题 广宁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以神码电子公司为被告,所提起的诉讼中,连发生物技术公司的诉讼地位如何?法院可否把连发生物技术公司追加为当事人?为什么?  
如果在诉讼中,广宁公司胜诉,其诉讼费应由谁承担?怎样支付?

选项

答案应由神码电子公司承担。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解析 《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值得注意的是,在诉讼费的承担上,《合同法解释(一)》与《合同法》第73条第2款的规定不一致,考生在解答时,应以《合同法解释(一)》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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