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48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对外出售。2015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

admin2016-11-11  53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48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对外出售。2015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24万元、增值税税额4.08万元,另支付消费税5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选项 A、504.
B、508.08
C、560
D、564.08

答案C

解析 甲公司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480+24+56=5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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