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为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2014年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年,取得收入如下: (1)每月从中国境内任职企业取得工资收入39800元,另每月以实报实销方式取得住

admin2015-05-14  50

问题 约翰为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2014年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年,取得收入如下:
    (1)每月从中国境内任职企业取得工资收入39800元,另每月以实报实销方式取得住房补贴2000元,每月以现金方式取得伙食补贴200元;
    (2)2014年7月将境内一处门面房出租,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4000元,当月发生修缮费12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3)从境内内资企业取得红利12000元;
    (4)10月份取得境内某公司支付的董事费收入3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向贫困地区捐款10000元,约翰不在该公司任职。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单位:元)
计算2014年约翰在中国境内合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2014年约翰“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9800+200—4800)×30%-2755]×12=93660(元) 2014年约翰在中国境内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3660+3600+2400+3360=103020(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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