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1月1日起,从事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对已发生或新发生的用户欠费,凡拖欠时间1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可作为坏账损失处理,但应在申报表中对损失的列支情况进行说明。( )

admin2021-04-25  59

问题 自2004年1月1日起,从事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对已发生或新发生的用户欠费,凡拖欠时间1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可作为坏账损失处理,但应在申报表中对损失的列支情况进行说明。(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1

解析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的坏账损失,一般是指因债务人破产、死亡,在以其破产财产偿还或遗产偿还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款项,以及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2年,仍然不能收回的款项。但自2004年1月1日起,从事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对已发生或新发生的用户欠费,凡拖欠时间1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可作为坏账损失处理,但应在申报表中对损失的列支情况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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